|
|
|
|
|
|
|
|
|
|
|
|
|
|
|
|
|
|
您的位置:首页 >> 团委各部门 >> 组织部 >> 资料库
字体:[] [] []

赣组字〔2011〕81号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11年07月18日

   

各市党委组织部、团委,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团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0]76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近年来,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从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等方面积极探索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有效途径,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践证明,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对于做好青年群众工作,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充分发挥共青团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带领全省广大团员青年为推动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而不懈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深刻理解新形势新任务对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带来的新要求新挑战。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十二五”发展的新目标、党的建设的新任务,对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青年的流动更加频繁、思维更加活跃、诉求更加多样,青年群体的新变化对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提出了新挑战。适应新要求,迎接新挑战,全省各级党组织必须切实增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抓好基层党的建设的同时,按照“实带、带实”的要求,进一步找准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

3、牢牢把握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新时期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带团干部队伍建设为关键,以带基层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推动建立广泛覆盖、富有活力的团的基层组织,教育团员带头坚定信念、带头勤奋学习、带头争创佳绩、带头弘扬新风,造就一支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竭诚服务青年的团干部队伍,不断增加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各级党、团组织要进一步将基层团建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格局,按照根本在“建”、关键在“带”的要求,切实增强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将青年一代紧密团结在党、团组织的周围,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青年群众工作。

二、围绕建设学习型团组织,不断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水平

4、加强团员青年的思想引导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充分运用江西丰富的革命传统教育资源、党员培训资源,支持团组织根据团员青年的思想意识动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深入开展青年群体的分类引导工作,进一步坚定广大团员青年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5、建立健全党、团组织联合开展思想教育活动机制。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一次为团员青年上团课、作报告、与团员青年座谈。基层党组织组织党员学习党内文件、上党课,开展思想教育活动,要注意吸收优秀团员和不是党员的团干部参加。建党、建国、建团等重大纪念日以及重大事件、重大活动,基层党组织和团组织要联合开展活动。

6、努力建设学习型团组织。在全省团员青年中大兴学习之风,引导团员青年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团员青年的自主学习能力、自主创新能力、自我适应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加强对团组织学习的指导,根据团员青年学习需求,积极创新流动课堂、网络课堂、手机课堂等教育载体。落实集体学习制度,团的各级领导机关每个月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两天。

三、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团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7、拓宽团干部选拔渠道。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通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办法,把政治过硬、作风扎实、严格自律、善于做青年工作的优秀青年党、团员充实到团干部队伍。加大竞争性选拔基层团干部力度,注重从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创业人才和大学生村官等优秀青年党、团员中选拔基层团组织书记。基层团组织出现空编时,要及时配齐人员。

8、优化团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团干部队伍要保持合理的年龄结构、形成一定的梯次。新任的设区市和省直厅局、高等院校团委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副书记一般不超过32周岁,书记、副书记任职最高年限一般不超过38周岁;新任的团县(市、区)委书记一般不超过30周岁,副书记一般不超过28周岁,书记、副书记任职最高年限一般不超过33周岁;乡镇(街道)团委书记一般不超过30周岁,村两委换届中要有一名相对年轻的候选人,作为团组织书记人选。

9、选优配强团的领导班子。综合考虑年龄、经历、专长、性格的合理结构和发展的潜力,选优配强团的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选优配强团委书记,切实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团组织书记出现空缺时,应及时配齐。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要有计划地培养团组织书记人选;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采取团委书记由党政班子成员兼职和优秀年轻后备干部专职相结合的方式选拔配备;村、社区团组织书记可从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能人、青年致富带头人中选拔担任,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村、社区团组织书记按程序进入两委班子。

10、充实基层团干部工作力量。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乡镇(街道)兼职团组织负责人兼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从事共青团工作的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一,以保证兼职团干部从事共青团工作的精力。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采取编制内与编制外相结合、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吸纳各方面优秀青年人才充实基层团组织,按照乡镇(街道)青年人口数量,大力推广由9-21名委员组成的团的委员会,力争2011年底在乡镇(街道)团组织中普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要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团干部队伍。

11、做好团干部转岗培养工作。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团干部的转岗培养工作,把培养团干部作为培养年轻干部的重要任务,对综合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团干部,要长期培养、跟踪考察。原则上专职团组织书记任期不超过两届。省、市、县(市、区)团委机关中层干部最高任职年龄分别为38周岁、35周岁和30周岁。党委组织部门要定期研究到龄中层干部转岗工作,根据本人条件和工作需要,按照相应职级,给予妥善安排,形成团组织积极推荐、党委组织部门统筹安排的团干部转岗输送机制。对于优秀团干部可提前安排转岗锻炼,及时使用到条件艰苦、任务艰巨的工作岗位上。

12、强化团干部培训工作。党组织要把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团干部教育培训可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设区市党委组织部和团委每年至少牵头举办一期乡镇(街道)团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团委每年至少牵头举办一期村、社区团组织负责人培训班。新任职团市委书记(副书记)、团县(市、区)委书记必须参加上级团组织培训和谈心谈话,新任团干部要在到岗半年之内参加团组织举办的团业务知识培训,适时安排团委书记参加上级党校培训。

13、落实团干部双重管理制度。团干部的管理,以同级党委管理为主,上级团委协助管理。上级团组织对下一级团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负有了解、考察、培养、教育的责任,对他们的任免、调动应向其同级党组织提出建议。党组织在任免、调动同级团组织书记、副书记时,应事先征求上级团组织意见,事后报上一级团组织备案。在团委班子换届时,同级党委应邀请上一级团组织参与对新一届团委班子的考察工作。

14落实团组织书记列席党的领导班子会议制度。认真落实《党章》关于党员团委书记列席同级党委会或常委会的规定。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事业单位的团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建立基层团组织负责人列席党组织研究党建工作会议制度,让团组织书记参与有关决策,更好地了解大局、服务大局。

15、落实团干部的政治待遇。党组织在选配团组织书记、副书记时,按同级党委(行政)职能部门或下一级党组织正、副职的条件配备,并享受相应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学校团委书记应按单位中层干部配备、管理,并享受相应待遇。团省委直管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团委书记应按单位中层正职干部配备、管理。中等职业学校专职团干部的编制要统一列入学校行政编制,保证兼职团干部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开展团的工作。学校在教师聘任、评选先进和年终考核时要将各级团委书记从事共青团工作的能力和业绩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大力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不断扩大团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

16支持指导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团组织积极创新基层组织设置方式,构建联合建团、区域建团、依托建团、流动建团、互联网建团等各种有效建团模式。支持团组织重点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青年农民工群体团建工作,已建立党组织的要尽快把团组织建立起来,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先建立团组织。支持团组织积极试点统筹城乡团建工作,探索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外出务工经商青年相对集中点建立团组织,加强对流动团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支持团组织在不具备建团条件的基层单位中探索推进青年工作委员会等新的工作模式。继续指导基层团组织做好推优工作,加强对优秀团员的培养教育,及时把优秀团员推荐为党的发展对象。

17推动基层党团阵地共建共享。有效整合党、团组织阵地资源,实现党、团组织共享活动阵地。农村和社区党组织的活动场所,应加挂团组织的牌子,向团员青年开放,开展团的活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要为团组织开展活动提供支持、开设窗口,满足团员青年学习成长需要。支持和指导团组织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开设青少年主题网站,拓展团组织工作和活动空间。

18支持团组织按期换届。党组织在抓好自身换届的同时,应指导团组织按照规定及时换届,任期届满的基层团组织三个月之内必须完成换届工作。结合今年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开展县、乡两级团组织集中换届工作。凡任期届满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团委均应按照规定按时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有关换届事宜要按照双重领导体制的要求,提前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团组织请示。要抓住换届期间干部交流的契机,及时补充团委空缺的编制,切实加强团组织工作力量。

五、同步开展党团创先争优,形成党团共建齐争共创的良好局面

19、创先争优活动同推进。以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带动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创先争优。支持基层团组织通过广泛开展青年科技创新、青年岗位建功、青年志愿服务、青年典型选树等活动,把广大团员青年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凝聚到做好本职工作、完成中心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来。要通过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创先争优转化为广大团员青年的精神追求、价值取向和自觉行动,形成学先进、比先进、争先进、创先进的热潮。

20、创先争优活动同点评。把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践诺、评诺等有效做法,运用到团的创先争优活动中。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指导创先争优活动,要把党团共建创先争优作为重要内容,同时点评党组织和团组织的创先争优。基层党组织自评或请群众评议,要把对团组织和团员创先争优的评议同时纳入。支持团组织开展点评工作,确保每个团的书记都作点评、每个基层团组织和每名团员都被点评

21、创先争优活动同表彰。及时发现和树立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创先争优先进典型,围绕实现“十二五”目标重点树立一批团员青年创业就业和大学生创业创新的先进典型,与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先进典型同宣传、同推广、同表彰,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社会氛围。重视发挥表彰和宣传的激励引导作用,组建团员青年典型事迹报告团到基层进行巡回宣讲。

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长效机制

22、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度。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要树立抓党建必须抓团建的意识,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领导。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带团建工作责任制,把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纳入党委(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做到“党团建设一起抓、党团教育一起搞、党团阵地一起建、党团班子一起培、党团工作一起查”。大力推行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听取1次共青团工作汇报、至少1次专题研究共青团工作,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团的重要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至少要建立1个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联系点等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在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宣传、教育、财政、人社、国资委、农工部、工商联、共青团等相关部门的作用,协调解决党建带团建工作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23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健全基层团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及正常增长机制,加大对团组织的物质支持和经费保障,帮助改善工作环境和物质条件。根据团中央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院校共青团建设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15号)精神,学校团的经费应根据团员青年人数按有关规定从学校事业费中拨付,高等院校要按照在校生人均不低于20元的标准拨付校级团委日常工作经费。国有大中型企业原则上应按35岁以下青年数每年人均不低于15元的标准拨付团组织工作经费,召开团代会和开展团的重大活动所需经费应列入企业年度经费预算;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在校生每年人均不低于10元的标准划拨校级团委日常工作经费。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团组织工作经费要列入本地区本单位的年度经费预算。

24.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考核督查制度。制定全省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考核制度,把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纳入到地方党委党建工作的考核内容。党委组织部门和团委每年要联合对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进行检查,开展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评优活动,团建不合格,党建不评优,党组织负责人不评先。及时发现和树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大宣传表彰力度,努力形成良好的工作导向和社会氛围。

各级党组织和团组织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措施。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共青团江西省委

                                                       2011年7月13

相关附件:  赣组字[2011]81号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doc

网站介绍 | 团省委信箱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问题反馈
版权所有: 共青团江西省委
技术支持:江西省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