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您的位置:首页 >> 团委各部门 >> 学校部 >> 资料库
字体:[] [] []

赣团协字[2015] 8号关于创评江西省职业院校 2015 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 委(团支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年01月19日

赣团协字[2015] 8

关于创评江西省职业院校 2015 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 委(团支部)”的通知

团协会员单位:

为表彰职业院校共青团工作,鼓舞和激励全省职业院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先进,推动我省共青团工作进一步发展,经研究,拟在全省职业院校中开展“两红两优”创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评对象

江西省职业院校共青团工作协会会员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4.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学雷锋活动中表现突出。

6. 必须获得校级共青团荣誉或奖励。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3.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4.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具有进取、务实、坚韧、自律的良好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 3 年。

7.在带领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学雷锋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8. 必须荣获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三)五四红旗团委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在落实上级共青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共青团品牌活动上取得实效。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支部(总支)建设,支部(总支)工作有活力。

3.团委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5.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建 “四个好”的标准,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和学雷锋活动中成效显著。

6. 必须获得上一级共青团荣誉或奖励。

(四)五四红旗团支部

1.工作活跃,有 1 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3.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建“四个好”的标准,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和学雷锋活动中成效显著。

5. 必须获得校级共青团荣誉或奖励。

已经被推报为“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

三、评选机构

设立初评委员会,由各片区长单位牵头,会同本片区理事单位共同组成,负责收集、整理本片区各会员单位申报材料和提出建议名单。

设立复评委员会,挂靠在秘书处,负责对初评委员会报送的材料收集、汇总和提出复评建议名单。

理事长办公会负责终评工作。

四、申报程序

1.组织推荐。推荐的人选和单位应由校级团委提名、公示,并报所在学校党组织同意。

2.资格审查和初评。初评委员会对推荐上报的人选和单位严格按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人选提交初评委员会会议,根据候选单位和个人事迹,分别署名提出建议名单。初评委员会按得票多少确定建议名单,差额10%

3. 审核复评。复评委员会对各片区上报的初评建议名单进行再审,按差额10%的比例提出复评建议名单。

4.确定名单。由理事长办公会按差额10%的比例,从复评建议名单中确定最终名单并发文。

五、名额设置

1.各会员单位可按要求推报“优秀共青团员”名、“优秀共青团干部”名、“五四红旗团委”个、“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个。

2.各理事单位在第1点的基础上可按要求增报“优秀共青团员”名、“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个。

3.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在第2点的基础上可按要求增报“优秀共青团干部”名。

4.因工作突出受到团中央表彰、在主流媒体报道的单位、片区联动主要组织者、承办了团协大型活动的单位,经片区讨论同意,可在原申报名额上再增报1个。

5所有项目评定均采取差额方式进行。本年度年终评议工作中排名前15个单位原则上不予差额,年终评议工作中排名垫底的10个学校不得推报“五四红旗团委”。

六、有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对申报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在听取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要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分别见附件1234)、申报名册表(见附件5)、事迹材料(2000 字以内)纸质版各 1 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各单位请于127日前向片区长单位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3.片区长单位请于12 14日前,将复评建议名单申报材料报高职秘书处单位江西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

4. 高职秘书处请于12 17日前,将终评建议名单申报材料报常务副理事长单位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秘书处联系人:周玮、井凯 联系电话:1387007010113970929929

电子信箱:jxgzmsc@163.com (高职) 通讯地址:南昌市天祥大道 291 号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团委 。邮编:330032

副常务理事长单位联系人:高旭,联系电话:0791-88121679、13077932032。电子信箱:jxxdxytw@126.com 通讯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昌东大学园区紫阳大道338号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团委,邮编:330095

 

附件:

1、江西省职业院校 2015 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2、江西省职业院校 2015 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3、江西省职业院校 2015 年度“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4、江西省职业院校 2015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5、江西省职业院校 2015 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申报名册表

    6江西省职业院校共青团工作协会片区长单位信息

 

江西省职业院共青团工作协会

2015  11 20


网站介绍 | 团省委信箱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问题反馈
版权所有: 共青团江西省委
技术支持:江西省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