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您的位置:首页 >> 团委各部门 >> 宣传部 >> 信息发布
字体:[] [] []

关于依托团属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开展江西省“共青团周末剧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年07月10日

各设区市团委、各团属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团属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积极开展面向青年农民工及其子女、经济困难家庭子女等青少年群体的公益性文化活动,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倡导全社会关心、关爱青年农民工及其子女、经济困难家庭子女等青少年群体,推动团属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特殊群体免费开放服务,促进更多青少年社会教育机构普遍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根据共青团中央宣传部、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关于依托团属青(少)年宫开展“共青团周末剧场”活动的通知》部署安排,共青团江西省委、江西省青少年宫协会决定依托全省团属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开展江西省“共青团周末剧场”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江西省“共青团周末剧场”活动于2012年5月在各地正式启动,在每周末固定时间开展,逐步形成常态化。

  二、活动内容

由团属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设备资源,在每周末固定时间分批为青年农民工及其子女、经济困难家庭子女等青少年群体免费放映一场电影。

面向活动对象,尝试逐步增加举办一场公益讲座、组织一场艺术普及演出、开展一次体育活动、文化活动进社区、流动影院进校园等活动项目,不断丰富活动内容。

三、活动分工

各级团组织负责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并负责联系、组织青年农民工及其子女、经济困难家庭子女等青少年群体集体参加江西省“共青团周末剧场”活动。各团属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负责场地提供和电影放映、节目准备、讲座筹备等工作,并负责维持活动秩序,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四、活动要求

1、体现组织行为。各地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同时把此项活动列入工作考评内容,抓紧研究部署,尽快组织实施。要统一采用江西省“共青团周末剧场”的活动名称,让参与活动的青年农民工及其子女、经济困难家庭子女等青少年群体真切感受到共青团组织的温暖。

2、营造舆论氛围。各地要努力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的广泛支持和认可,并注重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

3、确保活动安全。各地要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同时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4、注重总结经验。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好经验、好做法,努力形成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

5、建立月报制度。各设区市团委要于每月2日前填写江西省“共青团周末剧场”汇总表(见附件)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团省委宣传部(同时提交一份活动开展情况材料,报告活动开展的基本情况)。 

联 系 人:周兵  范伟成   

联系电话:0791--86262471    

电子邮箱:jxgqt@163.com

    

  附件:江西省“共青团周末剧场”汇总表

   

             

  

共青团江西省委办公室      江西省青少年宫协会秘书处

                     2012年5月2日

附件:

江西省“共青团周末剧场”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放映日期

放映地点

放映内容

观影人数

组织形式

宣传方式

 

 

 

 

 

 

 

 

 

 

 

 

 

 

 

 

 

 

 

 

 

 

 

 

 

 

 

 

 

 

 

 

 

 

 

 

填报日期:           (备:请每2日前报送)

               


网站介绍 | 团省委信箱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问题反馈
版权所有: 共青团江西省委
技术支持:江西省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