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团委、教育局、少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省委强卫书记“六一”重要讲话精神,树立和宣传新时期江西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基层少先队组织的先进典型,在全省少先队组织中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全省少先队事业取得新发展,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决定评选 “全省优秀少先队员”、“全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省优秀少先队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全省优秀少先队员
1.年龄在6-14周岁(1999年6月30日-2007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的中、小学少先队员;
2.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有朴素感情,热爱我们伟大的祖国,热爱我们伟大的人民,热爱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
3.有国家意识,热爱队集体,组织意识强,模范遵守队章,积极参加队的活动,是少年儿童身边真实、可学的榜样;
4.有爱心、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和劳动意识、科学意识,在学校、家庭、社会日常表现好;
5.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兴趣爱好广泛,努力锻炼强健体魄,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6.近5年内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为江西赢得荣誉、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
(二)全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1.连续从事少先队工作3年以上的少先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2年以上的志愿辅导员(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义务兵担任志愿辅导员至少1年以上);
2.政治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能够把握少先队组织属性,履行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热爱少先队岗位和少先队员,责任感、使命感强;
3.辅导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精神,有较高的职业素质和较强的专业化本领,有突出的少先队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懂得儿童心理,善于沟通交流,是少先队员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
4.志愿辅导员要热心少先队工作,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志愿奉献精神,在与少先队工作密切相关的某一方面(或领域)有一定专长或影响力,主动支持参与少先队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是少先队员的良师益友;
5.近5年内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共青团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少先队组织等授予的综合性荣誉。
(三)全省优秀少先队集体
1.少先队大队
(1)努力探索灌输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朴素感情的有效载体和途径,取得明显成效;
(2)组织建设有活力、有创新,队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强,队员的归属感、荣誉感强;
(3)辅导员队伍配备整齐,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素质,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高;
(4)开展的活动具有明显的少先队特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影响大,效果好,活动时间有保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鲜明的少先队大队活动;
(5)阵地建设有鲜明的少先队特色,时代感强,利用率高,能发挥显著作用;
(6)工作制度健全,能认真、扎实地落实全队重要部署。
2.少先队中队
(1)队员的主体地位能得到充分尊重,积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创建快乐自主、友爱向上的集体;
(2)能经常独立开展少先队活动,有效吸引少年儿童参与,每月至少开展两次主题鲜明、有思想教育意义的少先队活动;
(3)队组织设置规范,制度健全,有活力,受到少先队员真心喜爱;
(4)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少先队小干部,积极为队员创造服务他人、服务集体、锻炼自己的实践机会;
(5)辅导员热爱少先队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化水平,与少先队员关系亲密。
二、评选名额
全省优秀少先队员100名,全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100名,全省优秀少先队大队50个,全省优秀少先队中队50个。各单位按照附件1所分配的名额推荐,推荐的“全省优秀少先队员”和“全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人选,要注意男女比例,农村代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少年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类型和比例;推荐总辅导员人数不得超过辅导员推报名额的1/4。
三、评选步骤
1.基层推荐。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推荐优秀个人和集体;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动员基层团队组织广泛参与评选,征求候选人(集体)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逐级推荐至市级团委、少工委。
2.市级初评。各市级团委、教育局、少工委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集体)进行初评,对初评结果予以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正式候选人(集体)推荐至省少工委办公室。
3.全省评审。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组织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对各地推荐的候选人(集体)进行严格审核,评选出“全省优秀少先队员”、“全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和“全省优秀少先队集体”,不符合条件的不再递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扎实推动。各级团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少先队组织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标准,真正把优秀的个人和集体评选出来,确保选树的典型质量高、示范效果好、带动作用强。
2.面向基层,形成导向。要面向基层,扩大评选表彰工作的覆盖面,特别要向农村、艰苦地区、农民工子女学校、民办学校和省少先队工作示范学校创建单位、开设少先队活动课程确保课时的学校适度倾斜。各地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人选中要有一定数量身处逆境自强不息、克服困难、积极进取的农村留守少年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困难少年儿童等群体的代表,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对广大少先队员、少先队工作者和少先队组织起到激励作用。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优秀个人和集体的真实感人的事迹,做好评选活动的前期动员、过程展示、结果发布和后续追踪,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队报队刊、红领巾电视台、广播站、宣传栏等少先队宣传阵地作用,提升评选活动的影响力。
请各市少工委于2013年7月5日前将候选人、候选集体推荐表2份,候选人两寸彩色标准免冠照片2张,七寸工作(学习)、生活或活动照片3张,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和300字左右事迹简介,队员和辅导员获奖证书复印件,候选人(集体)汇总表,附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省少工委办公室。逾期不报为放弃。
联 系 人:夏日辉
联系电话:0791-86261928
电子邮箱:jxsnb0601@163.com
地 址:南昌市八一大道415号
邮 编:330046
附件:
1.“全省优秀少先队员”、“全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省优秀少先队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全省优秀少先队员”推荐表
3.“全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推荐表
4.“全省优秀少先队集体”推荐表
5. 全省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汇总表
共青团江西省委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少工委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