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第二届
“母亲河奖”的通知
各设区市团委,省直各单位、省属各高校团委:
为鼓励在保护母亲河行动和生态文明建设中贡献突出的社会人士和组织,加强对青少年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营造珍爱自然、保护生态的良好风气,带动更多人为建设“美丽江西”贡献力量。根据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决定开展江西省第二届“母亲河奖”申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母亲河奖”个人奖
1.积极投身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特别是在保护江河湖泊中有突出成就,事迹感人,影响广泛,为保护母亲河、保护生态环境做出重要贡献的生态环保组织或团体的主要负责人。
2.积极宣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大力倡树生态文明理念和公益意识、责任意识,广泛传播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知识,影响面大,动员力强。
(二)“母亲河奖”集体奖
积极开展植绿护绿、环境教育、环境监护、资源节约、低碳环保等活动,特别是积极参与“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环保,在影响、带动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增强生态文明意识,投身生态环保实践方面贡献突出的集体。
二、申报名额
每个单位申报“母亲河奖”个人候选人1-2名,集体候选单位1-2个。
三、相关要求
各单位负责推荐本系统的候选个人和集体,填写第二届“母亲河奖”申报表(附件1、2)一式2份,候选个人、集体事迹材料采用通讯体裁,报送300字事迹简介及详细资料(2000字左右,要求全面、客观、真实、生动),并报送电子版。同时报送5张能反映事迹内容的彩色照片电子版(像素不低于1024×768)。材料请于2月15日前报送至团省委农青部。
联系人:吴成昆
电话:0791-86269013
传真:0791-86211667
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415号团省委农青部
邮编:330046
电子信箱:jxsnqb@163.com
附件:1.第二届“母亲河奖”申报表(个人类)
2.第二届“母亲河奖”申报表(组织类)
共青团江西省委办公室
2014年1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