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团委,省直属各单位、省属各高校团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团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勤俭节约的作风,在原有相关制度基础上,现就团省委领导班子成员到地方调研或开展工作的有关接待安排作出进一步规定:
1.统一协调。团省委班子成员到地方调研或参加活动,由办公室协调安排。邀请团省委班子成员到地方参加活动,需经办公室报团省委主要领导批准。
2.务求实效。科学合理安排调研考察对象和内容,既要选择好的典型,也要选择困难比较多、工作难度比较大、有代表性的调研点。座谈会要务求实效,发言要言简意赅,多谈思考,多提建议。
3.轻车简从。不安排地方党政领导和团组织负责同志层层陪同。团省委机关陪同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在调研期间,省直管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可安排一次工作汇报,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根据分工,专项工作调研可安排相应分管同志陪同,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减少随行车辆,一般不超过2辆车。
4.力戒形式。不安排欢迎标语和欢迎仪式,不安排花束队、鼓号队等队伍迎送。不安排警车开道。不邀请团省委领导班子成员题词,不安排合影。不安排市级团委班子成员到车站、高速路口接送。
5.食宿从简。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的通知》精神。不安排团内宴请,不接受超标准招待。一般用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5分钟,确需宴请的,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宴请时间不超过50分钟。
6.廉洁自律。不以任何名义赠送贵重礼品、纪念品。
各市级团委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同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接待工作的具体办法。
共青团江西省委办公室
200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