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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青联发〔2017〕24号 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12日

  各市、县(区)团委、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联合印发的《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印发的《365bet在线体育改革方案》部署,共青团江西省委、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研究制定了《江西省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经省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设区市及时转发到每一所中学、中职学校(含民办学校、特殊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请各地各学校及时组织学习,研究提出学习贯彻落实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扎实推进中学共青团改革。

  共青团江西省委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2017年7月6日

  江西省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精神,有效落实《365bet在线体育改革方案》部署安排,大力推进中学共青团改革创新,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学共青团工作,根据全团关于中学共青团改革的具体要求,结合江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方案中所提中学指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学生包括普通中学学生和中职学校学生。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适应共青团深化改革新形势、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新发展和当代中学生新特点,依照共青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保持和增强中学共青团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尤其是全面提升先进性为主要目标,着力推进中学共青团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努力为党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牢牢把准政治方向。自觉接受、紧紧依靠党对共青团的领导,自觉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贯彻落实到中学共青团改革各方面、全过程。

  主动融入教育大局。围绕中学教育事业改革和人才培养大局彰显共青团的组织特征和特色优势,找准中学共青团工作的职能定位和工作路径,提升育人价值。

  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深化以学生为中心的改革,把准学生脉搏,了解学生心声,坚持服务学生的工作生命线,让学生当团学工作和活动的主角,问需问策问效于学生。

  聚焦重点突出问题。紧紧围绕着重提高中学共青团的先进性和提升组织吸引力凝聚力,着力解决脱离青年学生的突出问题,着力破解制约中学共青团发展的思维定式、重点难点和体制机制问题。

  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中学团委的基础主导作用,注重将更多资源力量向基层配置倾斜,突出强基固本,夯实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基础团务,活跃基本活动。

  (三)主要目标

  通过改革创新,使中学共青团更加坚强有力、更加充满活力,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尤其是先进性得到切实增强,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学生取得重要成效,工作有效覆盖面不断扩大,组织吸引力凝聚力不断提高。用2-3年的时间,使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实现有序规范,团学比例逐步下降;逐步实现团员先进性、团组织先进性和团的工作先进性显著提升,进一步巩固中学共青团在全团的基础性、战略性、源头性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彰显中学共青团协同国民教育促进中学生成长成才的价值和功能,进一步增强广大中学生对党的向心力。

  二、改革措施

  (一)改革优化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

  1.改革加强团教协作。建立各级团委和教育主管部门常态化的团教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团教协作力度。省、设区市建立由教育工委(教育局党委、党工委)、团委共同参与的中学共青团工作联席会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中学共青团工作。县级团委和教育部门探索成立教育团工委,作为县级团委派出机构,接受教育局党委(党工委)、县级团委双重领导,统筹本地中学、中职共青团工作。实行县级团委、教育局干部交叉任职制度,推动县级教育团工委书记兼任县级团委副书记,县级团委副书记兼任教育部门职务。省级团委学校部配备一名专职干部,市级、县级团委要有专人负责区域内中学共青团工作。市级、县级团委建立中学共青团属地化管理联系制度,鼓励中学团组织积极参与区域化团建。市级、县级团委要指导教育团工委等团教协同组织加强对直属中学、中职的工作常态化指导和机制化考核。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有关行业协会的工作联系,对团的隶属和领导关系不明确的中职学校,实行属地指导和行业系统管理的双重指导原则。鼓励各地团委根据需要自主成立区域性中学共青团工作交流协同组织。深化实施“高校对口中学团建促进行动”“中学校际结对促进行动”。

  2.完善团学组织制度。在中学章程中要明确团代会、学代会和团学组织的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充分发挥团学组织参与学校治理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中学团学组织格局,即以团组织为核心和枢纽,以学生会为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主体组织,以学生社团及相关学生组织为外围手臂延伸。确立共青团在各类学生组织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改进学校团委对学生会组织的指导管理,推动学联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确保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学校团委切实承担起对学生社团的归口管理职责,支持和引导学生社团规范发展。规范建立每一至两年召开一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增强代表广泛性,提高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代表比例,扩大学校团代会代表的参与渠道,推进提案制及大会发言制度。

  3.健全初中团队衔接机制。明确并加强中学团委对初中少先队工作的领导职责,团组织工作以团前教育、发展团员、团员意识教育为重点,少先队工作以团前教育、推优入团为重点。各校要普遍建立中学生团校,中学生团校校长原则上由中学团委负责人兼任。从初一开始培养入团积极分子,从初二普遍建立健全中学生团校培训制度。健全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集中教育和日常培养考察相结合的培养教育机制,团校校长每学期至少讲授2次团课,中学生团校可以每学期集中开办,也可以安排到每个教学周的固定时间,由学校团委负责并具体落实团校课程结构设置,团校课程应由知识课程和活动课程组成。做好共青团、少先队的组织衔接,在中学普遍落实每周一课时的少先队活动课,普遍开展离队入团仪式,改进团前教育和推优入团工作,推优入团应体现班级中队全体队员的意见。对于经少先队组织培养推荐和团组织考察已达到入团标准的特别优秀少先队员,可以在其年满13周岁不满14周岁时发展入团,在年满14周岁以前仍保留队籍。建立中学团干部、优秀教师兼任少先队辅导员制度,鼓励校团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中学大队辅导员,或大队辅导员兼任校团委副书记。

  4.推行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师生制度。落实全团“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等工作要求,进一步密切团情关系。制度化开展学校共青团“驻校蹲班”直接联系学生团支部和青年学生活动,省级、地市级团委负责中学共青团工作的干部以及县级团委(教育团工委)专(兼)职团干部、参与常态化下沉基层的全体干部每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到中学“驻校蹲班”,并经常性直接联系不少于100名青年师生。各中学教师团干部每年至少直接联系1个以上基层团支部,具体指导团支部建设。建立中学共青团工作活动“众创众筹众评”制度,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机制和渠道,使广大青年教师和学生更多地参与共青团工作的设计、开展、评价全过程,优化考核评议方式,采取“问卷测评+电话测评+述职测评”等方式,重点考察团组织的存在感、团干部的认同感、青年师生的获得感。

  (二)加强先进性建设

  5.严格发展团员制度。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提高发展团员工作科学化水平。制定团员发展规划,强化县域统筹,用3年左右时间将初、高中阶段毕业班团青比例分别控制在30%、60%以内,2017-2019年初中阶段毕业班团学比分别不超过40%、35%、30%,2017-2019年高中阶段(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团学比分别不超过70%、65%、60%,之后进一步降低这一比例。探索制定团员的具体标准,严格按照团章要求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发展团员,坚持做到发展团员“十程序”、“三公示”严谨规范,入团仪式“九环节”庄严神圣。严格落实培养联系人制度、团支部考察制度,入团前要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团员的唯一标准,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杜绝突击发展、不满13周岁入团的现象。

  6. 健全团员教育管理制度。加强团员意识教育,严格执行“举团旗、学团章、唱团歌、戴团徽、过团日”的要求,增强团员对组织的归属感、作为团员的光荣感。中学团委应该为新入团的团员举行入团仪式,为超龄离团的教师团员举行离团仪式。改进“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把团员教育评议与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结合起来,将其作为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肃团的纪律、严格团的管理的重要措施。建立中学团干部定期到团支部讲团课制度,校级团委专兼职团干部每年至少要到班级团支部讲一次团课。充分运用学习培训、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同伴分享等方式加强团员经常性教育。加强团员档案管理,借助全团“智慧团建”系统,实现基础团务、团员管理和团的信息统计网络化,建设中学共青团的信息数据库,认真做好团员统计、团费收缴等工作,提高团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

  7. 创新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实施中学共青团“强基固本”工程。按照团章有关要求明确基层团组织基本任务和工作规范,制定完善中学共青团有关工作条例及指导细则。巩固班级团支部建设,推行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探索实行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或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的制度,统筹团支部、班委会职位设置,班级内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由班团协作开展,促进以团支部为核心的班团集体建设。坚持团内民主,全面落实班级团支部定期换届和直接选举,基层团支部一年换届一次,团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每届任期一年。中学要普遍设立青年教职工团总支或团支部,在中学团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青年教职工的联系服务引导。推进社团建团,探索适应普通高中选课走班和中职学校顶岗实习的新型团建实践,做到工作和活动覆盖全体学生、组织富有活力。

  8. 彰显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广大中学团员“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以团章的基本要求为准则,将思想端正、学习勤奋、勇于实践、向善崇德、自觉奉献作为亮明团员身份、彰显团员特质的重要标准,在日常学习生活实践中体现先进意识、先进动力、先进要求和先进表现。大力选树优秀学生团员、学生团干部和优秀中学中职团组织等先进典型。广泛开展“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寻访以及科技创新、志愿公益等活动。着力打造发展团员和教育管理要求严、质量高,基本组织制度和生活制度执行落实到位,育人效果好的先进性团组织。充分发挥团的工作在引导帮助学生健康成长、进步成才、提高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先进性作用。积极开展无职团员设岗定责,为广大无职团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供平台,围绕校园管理、文明劝导、安全自护、学习辅导等科学设岗,使无职团员“有岗、有责、有位、有为”。争做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带动广大青年争做中国好网民,把先进性延伸到网络空间。

  9. 及时处置不合格团员。健全团员能进能出机制,提高团员队伍的纯洁性。对违反团章规定的团员依章及时处理。对理想信念不坚定、不履行团员义务、不符合团员标准、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的团员,团组织应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劝其退团。处置不合格团员要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认真执行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团员,团组织要做好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在内的相关工作。

  (三)改革创新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

  10. 创新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推进“红色基因代代传”工程等红色文化教育。深化“与人生对话”“彩虹人生”“14岁集体生日”“18岁成人仪式”等活动内涵,引导学生树立远大志向、增强成长动力;遵循中学生成长和思想教育引导的客观规律,研究各类中学以及不同年级学生思想引领工作的目标内容方法,注重与小学、大学的有机衔接,制定中学共青团思想引领指导意见,统筹组织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构建分层分类一体化思想引领工作体系。普遍建立中学生团校和业余党校,不断丰富内容,创新方式,充分发挥思想引领功能。大力创新团课教育,规范设置目标,科学设计内容。融合线上线下载体,运用微信、微博、QQ、贴吧、网站等新媒体阵地集群,研发和推广面向中学生群体的思想政治引领优秀内容产品。

  11. 建立健全以志愿服务及社团活动为核心的实践育人制度。引导广大学生团员围绕生态建设、社会管理、文化建设、网络文明、大型活动、助老助残、社区服务等领域开展志愿服务。以深入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契机,将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作为中学共青团的基本职责和重要工作牵引载体,建立健全“教育部门协调指导、共青团组织归口负责、综合素质评价驱动、团员学生自愿参与”的中学生志愿服务工作机制,推动中学生志愿服务制度化、日常化、便利化、正向激励化开展,推动新团员入团时同步注册成为志愿者,推动条件具备的支部建立志愿服务队,设立志愿服务委员,推动各地、各中学配置志愿服务专项经费,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支持学生社团、学生兴趣小组开展活动,促进社团活动健康发展,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研学旅行等活动。

  12. 建立健全中学生困难帮扶和权益维护机制。坚持服务学生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工作生命线,以努力帮助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重点,充分发挥团组织优势,完善工作载体、渠道和机制,经常性为经济困难、学业困难、人际沟通困难、心理问题、上进心不足等困难中学生群体提供帮助;精准性针对留守学生、毕业未就业中职学生等群体开展重点帮扶;通过加强法治教育、建立援助平台等方式,积极参与预防校园暴力、抵制校园欺凌等相关工作;扩大团内民主,充分保障团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各项权利。充分发挥团代会、学代会、学生会在校园民主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强化集中反映学生意愿和代表学生利益的基本功能。在中学团组织中普遍设立权益委员。在学生会组织中普遍成立负责学生权益的部门。逐步建立省、市、县级团委时本区域内中学典型性权益维护工作下管一级机制。

  13. 建立健全扁平化、项目化、信息化运行机制。倡导扁平化工作模式,明确各级团组织的核心任务及重点工作,完善各级组织间的信息发布、交流、反馈机制和互动、联动机制。省级层面,强化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区域协调;市级层面,强化部署推动、宣传总结、考核督导;县级层面,强化县域统筹、实地指导、贯彻落实;校级层面,强化因校施策、具体操作、落地见效。推进中学团学活动的项目化管理和课程化实践。结合全团“智慧团建”系统实施,运用新媒体手段指导和推动工作,形成线上线下深化融合的工作机制和格局。着力打造“网上共青团”,依托网络大数据云平台实现对中学生的思想引导和精准服务,让中学团组织在网上有门户、有平台、有声音、有活动。

  (四)改革完善中学团干部制度

  14. 完善团干部选配使用机制。完善中学团干部队伍“专兼”配备机制,用3-5年实现团委书记岗位专设,按学校中层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落实《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团干部协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探索制订中学团委书记专业能力标准,明确团干部岗位资质,突出政治思想、业务能力、作风形象、工作热情和培养潜力。普遍建立青年教师和学生兼职团干部制度,兼职团干部不受身份、编制、职级和人事关系限制,每所中学应分别选任至少1名青年教师和学生担任兼职团委副书记,鼓励中学从所在辖区相关单位、学生家长中选择适合人员兼任校团委干部。团的工作按一定比例折算成相应的工作量,具备教师资格的团委干部可适当兼课,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同学科教师满课时量的一半。教师团干部的考核要以共青团工作作为主要内容,考核结果和工作成果作为评聘职务和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称职的团委书记,学校党政和上级团组织要及时予以更换或诫勉警示。

  15. 完善团干部培训机制。完善省、市、县中学团干部分层分级培训制度。将团干部培训纳入师资培训、党校培训和继续教育体系,计入学时。团省委组织校级团委负责同志举办省级示范培训班,设区市团委组织市本级和县(市、区)直属中学校级团干部开展培训,县(市、区)团委组织县本级及各乡镇中学团干部开展培训,校级团委组织本校各年级专兼职团干部开展培训,力争每4年全省中学共青团专兼职干部轮训一遍。

  16. 优化团干部发展机制。关心专职团干部的使用和培养,其任职年限等同于担任班主任的工作年限,通过纳入少先队捕导员职称评聘、融入中学现有专业科目职称评聘、单独设立团干部职称评聘等方式,打通职业发展路径。专职团干部获得的共青团有关荣誉和研究成果享受与教育行政部门同等待遇。专职团干部任职不唯年龄,对于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团干部,应列入副校级后备干部培养序列,探索职务晋升、转岗任职、挂职锻炼以及交流培养等方面的机制渠道。推进中学共青团工作的学科研究,切实加强学科带头人的培养,探索推动建立各级“中学名团干工作室”。加强对学生团干部的培养力度,其开展共青团工作的表现可记入学生本人综合素质档案,为学生团干部发展提供必要支持,着力强化学生团干部的学习作风和工作作风要求。

  (五)强化有关保障机制

  17. 加强完善党建带团建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学共青团工作,将中学团建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党组织要坚持把共青团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落实,把共青团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总支、支部)负责同志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并将团建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考核内容,团建工作占比不低于10%。学校党委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共青团工作专题汇报、专题研究1次共青团工作,党委(总支、支部)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参加1次团的重要活动。落实好由学校党委(总支、支部)负责同志分管、行政领导联系共青团工作制度。校团委书记可以列席校务会议,是党员的可以列席校党委的有关会议,并应作为学校党委(总支、支部)委员候选人选。严格落实学校团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的规定。落实中学团组织推荐优秀师生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重要职责。

  18. 优化资源保障机制。各中学须规范设置团委,支持团委按照团章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建立学校团委与德育部门合理分工、有效协作的机制,团委书记可根据实际兼任德育部门副职。探索推行班主任兼任班级团支部指导员制度。建立中学共青团工作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效衔接机制,充分考虑团组织对学生参与党团活动、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等有关内容评价的任务职责。将中学团的活动纳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之中,推动团的活动和学校相关专题教育活动的综合实施。中学所收缴团费除上缴上级团组织部分外,应全部用于学校团的工作,并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各学校要根据《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全省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在教育公用经费中,按照少先队员每年人均不低于30元标准保障少先队工作、活动和辅导员培训等经费。要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共青团江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在校生每年人均不低于20元的标准保障团委日常工作经费,并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在活动场所、设备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共青团江西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联合制定下发,方案落实执行情况将纳入各级团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考核内容。各地共青团和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宣传工作,做好本地的组织实施,强化方案执行的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加强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整解决。

  【注释】

  发展团员“十程序”:(1)提交入团申请书;(2)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3)参加团课培训;(4)注册成为志愿者;(5)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6)确定为团的发展对象;(7)团支委会通过并填写入团志愿书;(8)团支部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9)报送上级团组织审批;(10)入团宣誓并颁发团员证、团徽。“十程序”缺一不可。“三公示”:在入团申请人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团的发展对象和上级团组织审批通过3个环节上需在团支部及以上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入团仪式九环节:(1)奏(唱)国歌;(2)主持人说明举行入团仪式的意义,宣布新团员名单;(3)向新团员颁发团章、团员证和团徽,佩戴团徽;(4)上级团组织的代表或本级团组织负责人带领新团员宣誓;(5)入团介绍人代表宣读《团章》中有关团员的义务和权利的条款;(6)新团员代表发言;(7)老团员代表发言;(8)党组织负责人、上级团组织的代表或本级团组织负责人讲话,对新团员提出希望和要求;(9)奏(唱)团歌。

相关附件:  赣青联发[2017]24号江西省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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