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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活动蓬勃开展
  发布日期: 2013年09月24日

  今年915日至20日是江西第四个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全省各地、各单位以“保护明天·青春圆梦”为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进一步普及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营造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

    一、迅速组织动员,周密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活动,积极整合各方力量,迅速安排部署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对宣传周活动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行动。抚州市召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南昌市召集预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宣传周活动,明确各部门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

   二、紧扣活动主题,集中宣传教育。各地积极开展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九江市通过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作用,将法制进校园活动常态化开展,并在九江市三中召开全市法制副校长现场观摩会,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德安团县委积极联合县消防大队、县公安局等基层团委、团支部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系列活动,共青城团市委紧紧抓住未保宣传周这一有利契机,联合政法委、法院、公安局等单位开展了“保护明天青春圆梦·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集中宣传活动。共青团上饶市委、共青团信州区委联合启动2013年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活动,组织上饶市12355青少年维权中心律师团走进上饶市第五小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知识讲座。鹰潭市余江团县委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妇联等单位在送瘟神纪念馆开展“保护明天·青春圆梦”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活动。贵溪团市委与市教育局联合在贵溪市二中举办“小手拉大手、共倡廉洁风”暨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活动。共青团赣州市委联系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并组织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代表召开了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为主题的座谈会。吉安市安福团县委邀请太平乡派出所所长在安福县太平中学为全校师生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方面的知识讲座。抚州市团委组织全市各中小学校学生集中收看“护航青春梦,成长启示录”青少年法制教育专题电视节目,强化未成年人法制观念,促进健康成长。黎川团县委积极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并制作了未保宣传周视频集。东乡团县启动了“司法零距离--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宣传周”活动。资溪团县委开展首个关爱留守儿童日,团县委联合县妇联、关工委等单位在县行政中心广场隆重举行了“全县关爱留守儿童日”启动仪式,为10名留守儿童代表送上学习用品。景德镇乐平团市委联合乐平市人民法院、《瓷都晚报》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来自全市各个中学、小学以及《瓷都晚报》小记者共计6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新余团市委联合市教育局、市司法局组织多名法律专家走进校园,围绕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原因、值得警惕的几种犯罪心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等方面,为学生们普及法制知识。

 

    三、强化自护体验,提高自护能力。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自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各地积极开展“自护我也行”青少年自护教育系列活动。南昌市积极开展自护教育活动,南昌县团委联合省级青年文明号单位南昌县公安消防大队和南昌县供电公司来到塔城乡中心小学开展“青春自护,健康成长”青少年自护教育进校园活动,活动通过形象的图片展示和实地的现场演习,让孩子们对安全用电、消防防火知识和逃生技巧有亲身了解,进一步增强孩子们的自护意识。东湖区团委邀请了东湖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科的检察官,来到南昌市阳明学校给孩子们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自护教育法制课,从未成年人如何做到自我保护、自我防卫和未成年人群体中易发的违法犯罪行为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并现场接受孩子们的提问,同时通过案例展示、发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宣传手册等方式向孩子们进行法制宣传,提高孩子们的自护能力和法律意识。萍乡市、宜春市等地组织消防官兵深入学校,开展消防应急演练,现场为同学们讲解了消防疏通以及灭火演练,帮助未成年学生提高消防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突出重点群体,开展维权服务。各地基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集中开展进乡村、社区、学校维权服务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有针对性的维权服务。赣州市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在全市120多所中小学广泛开展了“法制进校园”活动,利用青少年模拟法庭、现身说法、法制讲座、旁听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真正将“法制课堂”搬进学校,让未成年人懂得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受到广大未成年人和家长的热烈欢迎九江、萍乡、吉安、上饶、宜春等地基层“青少年维权岗”单位也纷纷深入学校、社区等地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宣传及现场咨询、法律知识讲堂、寻访关爱留守儿童、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等活动。

   五、拓宽宣传平台,营造浓厚氛围。各地积极运用大众传媒及网络、手机、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省未保办协调江西日报、大江网、江西电视台江西五套、新浪网等广泛宣传未成人保护法律法规,集中展示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果。抚州、九江、吉安、新余等地市充分运用手机报、官方微博、微信等宣传阵地,多渠道对未成年人保护理念、合法权益保障方法、典型案例、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直观的、实在的主题宣传,扩大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覆盖面,积极营造良好氛围,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团省委权益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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