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您的位置:首页 >> 团刊简报 >> 江西团讯
字体:[] [] []

江西团讯 2017 第1期 打造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探索“四青”模式落地新途径
——团青云谱区委破解基层团组织工作力量薄弱难题
  发布日期: 2017年03月20日

    近年来,团青云谱区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群团改革决策部署和全省共青团改革精神,大胆尝试、主动创新,组建了一支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让共青团工作下沉到基层一线,实现了基层共青团工作“有人干”“能干事”“干得好”,为破解基层团组织工作力量薄弱的老大难问题开辟了新路子。

  一、政府购买服务,实现“有人干”

  团区委坚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招聘对象覆盖三类人员,一是区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工服务机构负责人或核心成员,二是区在职、在岗社区工作者,三是社工专业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且均须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确保招聘人员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招聘工作按选拔公务员的标准,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并及时发布通知公告和举报监督电话、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历时近3个月录取7名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人员,为团区委和所辖6个街道(镇)团(工)委分别配备1名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7名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人员均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有的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学历背景,有的是社会组织核心人员,有的还是从事多年社区工作的业务骨干,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2人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二、定岗定责定酬,实现“能干事”

  定岗。明确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由团区委直接领导、监督、考核,区民政局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团区委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负责组织和发掘青少年服务项目,协调街道(镇)专职青少年社工日常事务等工作,街道(镇)级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负责辖区内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权益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同时建立三级工作体系,区级层面成立区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中心,由团区委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负责;街道(镇)层面成立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站,由各街道(镇)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负责;社区层面成立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室,由社区持证的兼职青少年事务社工负责,所在街道(镇)的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指导。

  定责。明确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任务为基础工作和特色工作。基础工作任务为每年完成2个小组活动、4个精品个案、开展12次社区活动、联系200个青年并建立档案,特色工作属于加分项,根据效果和影响来加分。考核方式为自评和测评,自评由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负责,测评由团区委委托专业机构按调查问卷、抽查工作档案、访问服务对象或基层相关部门负责人等方式进行。每季度考核一次,在一个年度内考核结果有2次及以上不合格的,可以将其解聘。

  定酬。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待遇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将青少年专职社工纳入社区干部序列管理,享受社区主任基础工资待遇,区财政每年拨付23.6万元予以保障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绩效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对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的,分别给予1200元、900元/季度绩效工资,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对年度考核总成绩排名前三位的,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600元一次性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考核合格的社工平均月工资可达4000元以上。同时,专职青少年社工还享有社区干部转事业编制、通过“三类人员”考试任街道(镇)副职的晋升渠道。

  三、三位一体支撑,实现“干得好”

  打造服务平台组织。在组织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坚持线上线下充分融合,着眼打造基层服务型团组织,不断推动“身边的共青团”建设。一是以“青年之声”为载体,成立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联盟。以7名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为核心,在区“青年之声”平台上增设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联盟。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社工回应青少年在成长、创业、就业、婚恋、心理、维权等方面的热点问题。二是以“青年空间”为支撑,成立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组织。每个街道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负责运行所在辖区的“青年空间”,成立相应的社工服务组织,针对“青年之声”平台上收集的热点问题,组织青少年常态化开展“党群(团青)心连心、点亮微心愿”“七彩云公益童声合唱团”“书山有路、学海无涯”读书会、“青苗少儿绘画班”“七彩课堂”暑期夏令营、“四点半课堂”“青少年模拟法庭”等独具基层特色、零距离服务青少年的主题活动。

  营造干事创业氛围。通过一系列激励措施,加大了社区干部对青少年社工的认可度和参与青少年社会工作的热情。比如,在有条件的社区成立青少年社工服务室,并为青年社会组织提供活动场所和资金保障,依托社区培育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促进社区工作者社工化,推动社会工作本土化。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对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报销其购买考试用书和报名费用,并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另外,每月工资再分别增长100元、200元。

  培育青年社会组织。在街道(镇)成立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由街道(镇)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负责,政府予以支持和保障,为辖区内社会组织提供筹建指导、人才培训、资金帮助、规范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和支持。以辖区人口为基数,区财政建立了每人每年不少于0.5元的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示范性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给予0.5 -2万元的奖励,对备案的公益性服务社会组织500 -1000元的奖励。团区委还联合区民政局定期组织辖区各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三社联动”联席工作会议,听取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开展社区青少年服务工作。


网站介绍 | 团省委信箱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问题反馈
版权所有: 共青团江西省委
技术支持:江西省信息中心